星空体育- 星空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易方达如意盈泽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份额发售公告

2026-02-15

  星空体育,星空体育官方网站,星空体育APP下载

星空体育- 星空体育官方网站- 星空体育APP下载易方达如意盈泽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易方达如意盈泽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如意盈泽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27号)进行募集。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个月(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得少于6个月。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2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按规定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按规定收取或返还,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暂不开通各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今后若开通本基金各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业务规则详见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各类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合计超过5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末日之前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末日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和“末日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都不包括利息。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对于末日通过除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销售子公司以外的销售机构认购的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在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内,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9.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登记机构一旦确认认购份额,将不再办理撤销。

  10.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易方达如意盈泽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易方达如意盈泽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线)及直销中心专线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个月(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且本基金不上市交易。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得少于6个月。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需要持有至少6个月以上,面临在6个月最短持有期内赎回无法确认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基金净值可能发生较动的风险。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投资目标、投资期限等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其投资所涉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除了前述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个月最短持有期带来的特有风险外,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2)投资于非权益类资产的风险;(3)主要投资于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主要投资于基金而面临的被投资基金业绩不达目标影响本基金投资业绩表现的风险、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影响投资人资金安排的风险、双重收费风险、投资QDII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于商品基金的风险、投资公募REITs的特有风险、投资于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和相关政策风险;(4)可能较大比例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所面临的风险;(5)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及ETF而面临的香港市场股票及ETF投资交易、港股通机制带来的特殊风险;(6)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等。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一般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可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及港股通ETF,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通股票及ETF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 回转交易,且对股票及ETF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通股票及ETF价格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股票及ETF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及港股通ETF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及港股通ETF,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及港股通ETF。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将于T+2日(T日为申购、赎回申请日)对T日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估值,T+3日对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于T+4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易方达如意盈泽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代码:026598;C类基金份额代码:026599)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个月(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得少于6个月。

  (1)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最短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下同);对于每份申购份额,最短持有期为申购确认日起的6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得办理赎回确认。即对每份基金份额,当持有时间小于6个月,无法确认赎回;当持有时间大于等于6个月,可以确认赎回。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2)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确认。

  在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且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不含该日),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确认事宜。

  通过大类资产的合理配置及基金精选,在控制整体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本基金自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20日公开发售。在认购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4)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5)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按规定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在投资者持有期间计提销售服务费并按规定收取或返还。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基金销售子公司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按规定收取的认购费用由认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在投资者持有期间计提销售服务费并按规定收取或返还。

  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销售子公司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若日后开通,将另行公告。

  a. 若投资人通过除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销售子公司以外的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例一:某投资人通过除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销售子公司以外的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元,认购费率为0.50%,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可认购A类基金份额为:

  即:该投资人通过除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销售子公司以外的销售机构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可得到99,552.49份A类基金份额。

  b. 若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基金销售子公司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例二: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0元,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可认购C类基金份额为: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可得到100,050.00份C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基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情况。销售机构对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6.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7.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于通过除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销售子公司以外的销售机构认购的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登记机构一旦确认认购份额,将不再办理撤销。

  1.机构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4.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

  (2)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含印鉴卡)》;

  (7)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

  (8)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经办人签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等级评估问卷》、《投资者风险告知函》;

  (9)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若机构类型是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控制人签章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机构专业投资者开户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机构客户业务操作指南》。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2.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款。

  3.个人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今后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个人投资者可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个人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2.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1.本基金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2.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52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42层;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本公司直销中心销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若后续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另行公告,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线)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中心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52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42层;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客服热线:400-123-4567 传真:+86-123-4567 QQ:1234567890

Copyright © 2012-2025 星空体育- 星空体育官方网站- 星空体育APP下载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